「捷運5分鐘」多是假話!內行解密「建案廣告常見話術」:根本罰不怕

買房子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,尤其現在的房價越來越昂貴,一間房子要價一、兩千萬已經是很普通的價格,但是如果民眾集一生之力買到的房子卻是和自己原先所看、所想的大不相同,相信沒有人能承受得了這樣的苦楚。
偏偏購屋民眾大多只能從建案的廣告文宣、銷售人員口中,去瞭解自己買到的房子會是怎樣的面貌,就很容易被這些廣告內容給誤導。
現在就來看看公平交易委員會最常開罰建案廣告不實的類型有哪些?購屋民眾千萬別再上建商、代銷公司的當。
一、交通條件類型
大家都想要有便利的交通設施、也想買在捷運站附近,於是建案的廣告就會寫:距離捷運站5分鐘。
但是沒告訴你的是:開車要5分鐘,而且必須是沿路全線都綠燈,實際走起路來可是要30分鐘以上的累人啊!
建案廣告會寫:只要步行8到15公鐘就到捷運預訂站。
但是沒告訴你的是:這個捷運站可不保證就在這裡。
今年3月,高雄市某個建案的廣告就刊載步行可到捷運紫線預訂「P12站」的文宣,經過公平會調查發現規劃中的捷運紫線各站並未確認位置及代號,因此認定建商的廣告與事實不符,開罰建商40萬元。
二、公共設施類型
如果建案的公共設施豐富,也會增加民眾購屋的興緻,於是建案的公共設施也成為建商促銷廣告的主角之一。
上個月桃園市某建案的廣告中,描繪屋頂突出的格間,標示出可規劃成健身房、KTV等公共設施,但是實際上卻是機房、樓梯間、水塔等用途。公平會以此認定:這樣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廣告內容是虛偽不實、使得購屋民眾會產生錯誤的想像(以為是合法的),因此開罰建商80萬元。
三、其他違規類型
其他建商、代銷業者比較常用的不實廣告還包括:建物或土地使用的用途不符(例如工業用地拿來蓋房子);使用執照登載是「事務所」,卻給人可作為住宅使用的裝潢照片;廣告寫著「一層當兩層」用,讓人誤以為可以合法使用裝潢後的夾層居住空間;有的則是明明是剛成立沒多久的建商,卻標榜「在地深耕20年」的廣告文宣。
以上各種建商及代銷公司常見的廣告不實類型,都需要自己在看屋、買屋之前仔細看清楚,察覺不對勁也可以向公平會檢舉,如此一來即能保障自身的購屋權益,又可以避免下一個受害者,這樣就功德無量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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