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讓愛消失!代書「遺願沒有效力」:一定要立遺囑、確保遺產分配

立遺囑並不是一件觸霉頭的事情,而是對人生自我交代的一件重要事項。
當離世的時候,遺囑才能夠把關,將遺願落實分配。
例如有一樁案件,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有上億資產,因為他認為這些錢財是員工帶給他的、而非兄弟姊妹,因此他留下遺囑,表示不願將遺產分給兄弟姊妹,要分給員工。
雖然遺囑違反法律特留分的規定,但經過訴訟後,法院認證,兄弟除了特留分以外的遺產,其餘全部都要依照遺囑留給員工。
因此,立遺囑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,要做出有效的遺產分配,而不是只要留下遺願,若是只留下沒有效利的遺願,反而愛莫能助。
立訂遺囑有幾個重點要留心:
1、要不要繳遺產稅?
10萬的遺產稅、100萬的遺產稅,兩者之間做的規劃程度是完全不同的。
2、預定意定監護人
若是遇到長輩失智、失能的情況,可以找到一個可以信任的人來擔任監護人,即稱為「公正意定監護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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